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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财务咨询公司分享金融资产的资产组成和分类

2017-12-15

财物归于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首要包括:库存现金、存款、应收账款、应收收据、其他应收款、股权、债务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构成的财物等。

契合《企业原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承认和计量》的金融财物,企业在初始承认时就应依照管理者的目的、危险管理上的要求和财物的性质,将财物分为以下四类:

(1)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财物;

(2)持有至到期投资;

(3)借款和应收金钱;

(4)可供出售金融财物。

上述四类财物中,买卖性金融财物、应收账款在财物负债表流动财物中反映;持有至到期投资、可供出售金融财物是在非流动财物中反映;金融企业的借款,要根据借款自身时刻的长短来进行判别。

由于上述四类财物核算的具体要求不同,对财物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不同,所以上述分类一经断定,不该随意改变。

特别是第一类金融财物和后边的三类不能够彼此重分类;后边的三类之间也不能随意重分类。

后边三类金融财物之间能够重分类,可是是有要求的,后边的相关会计核算还会涉及到这个知识点。比方持有至到期投资,在契合条件的情况下,能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财物;可供出售金融财物也能够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,可是要契合一定的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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